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免费开放管理办法

来源: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

第一条:为认真贯切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、把红色传统发扬好、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指示要求,充分发挥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教育功能,满足人民群众的参观需求,根据《关于全国博物馆、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》、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》,结合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的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
第二条:本办法适用于纪念园免费开放的各项工作管理与实施,纪念园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限。

第三条:纪念园所有景点对全体社会公众免费开放,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园参观。十四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由成年人陪护或集体组织进园参观学习。为确保文物、纪念物、观众安全和有序参观,工作人员有权根据园内容量适时调节控制进园参观的游客人数。

第四条:纪念园免费开放的时间为:周二至周日9:00-17:00(16:30入馆口关闭),每周一闭馆,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
第五条:纪念园提供专场讲解、敬献鲜花或花篮、仪式主持等服务,游客须提前一天预约,预约电话:0773-6751315。进入园区的游客个人和团体须服从纪念园的管理和调配,不得私带鲜花、花篮进入园区。

第六条:入园车辆应有序停放在停车场,按要求缴纳停车费。原则上不允许驶入纪念馆和纪念林,不得占用消防通道。

第七条:衣冠不整、醉酒及精神性疾病患者谢绝入园,严禁携带危险品(易燃易爆、管制刀具及其他可能危害文物和人身安全的物品)入园。

第八条:园内不得大声喧哗、嬉戏打闹;不得攀爬树木、采摘花草;馆内严禁使用强光照相、摄像;禁止在园内随意涂写、刻画、损坏文物及公共设施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第九条:纪念园内的所有讲解服务,必须由园区讲解员进行讲解。红培机构、旅行社等盈利性机构导游未经纪念园同意,不得私自在园区进行讲解。

第十条:凡妨碍园区管理人员正常工作,殴打、谩骂工作人员的,将交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处理。

第十一条:如遇重大活动或重要接待,纪念园有权调整对外开放时间。

本办法由纪念园负责解释,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。


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